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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圣
文 / 沉鱼 2008/10/3 19:08:28 发表| 已被阅读过 190 次| 评论0
    北京的四月,若不是阴天,阳光普照,不冷宜不热;要是再是一个无风或微风的日子,简直是天堂。今天就是如此,柔风拂面,阳光和煦,这时的风已不是吹面不寒的杨柳之风比那样的风还要温和、纯净;当然,也绝不是“山雨欲来风满楼”、“秋风秋雨愁煞人”的风,今天的风融合着阳光,从发稍,从鼻翼,从指尖,从身体的各个部位轻轻流过,犹如香山的温泉抑或爱人温润的双唇。
    在这样的天气里,你要是睡觉或呆在宿舍,你就会有浪费时光的空虚感,你要是还在读书、工作你都觉得不好意思,因为在这样的日子里,总觉得还有其他一件什么事跟应该或者说更适合去做。
    狗圣就是有了这样的心情之后,才走出宿舍,耳朵上塞了耳迈,享受着刚刚开始的大学生活。狗圣很喜欢自己的名字。他出生在山东的一个农村家庭,父亲也读过几年书,但不知为什么不得志,穷困潦倒,有了几分厌世的迂腐,成为草夫,却不甘为草夫,把大把大把的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名字即是父亲给的。“狗圣”可绝非泥泥土土,随随便便,自生自灭的“狗剩”,而是所有游手好闲,不学无术,得过且过,磨肩擦踵,低头不见抬头见“狗辈”之“圣”。但现在它是不会想起父亲的,因为现在他在北京,在知名的学府,他穿的衣服、背的包都是价格不菲的名牌货;他左边屁股兜里塞的时可照相的手机,右边屁股兜里装的是512兆内存的播放器,一根线经由衬衣里面又从领口探出两根,一根接至左耳,一根垂在胸前,只带一个耳塞这是他的习惯,而且他穿衬衣,领口需两个扣不系,要露出颈窝和一部分若隐若现的胸肌,下摆要一边扎在牛仔裤里,一边散在外边,这样由于走路的晃动或风的挑逗,那平坦的腹部就像羞涩又渴望爱情的姑娘,时不时露出半遮的脸,这样再配上他棱角有形的脸,层次分明长及鼻翼的发 和整体176公分的身长,就组成了现代与乡村共同作用的狗圣。
    因为没什么目的,所以脚步迈得很悠闲,双手的大拇指卡在库前的兜里,风时而拨弄着额前的头发,扑朔迷离,狗圣微皱眉头,是眼光似乎很有深度,狗圣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自己对酷的定义。几声清脆爽朗却有种刻意压抑的笑声随风逛进狗圣的右耳,抬眼望去,不算大的土丘被绿油油的草皮密密的占领着,丘顶之沧劲的松柏,古朴而厚重的美;约半腰处是正艳的桃花,柔和而轻盈的美。树下几小片裸露的泥土,显然是草皮失守于人类的领地,透露出一种人性缺憾的美。
   “情人坡,这应就是师兄们提起的情人坡吧!”狗圣心里嘀咕着。“除了那些猴急的年轻小子们,这里倒也有几分意境,坐一坐,没准还会碰到一段犹如那绽放桃花般的艳遇。。。。。。”。想着想着,狗圣脸上飘起一片自嘲惭愧的笑意,说别人猴急,他自己还不是一样,每每有身段妖娆,凹凸有致的身影路过,总是激起一片无边无沿的遐想,只想到两腿间的一托开始抗议,于是他捡了一处坐下又躺下双手枕在后脑,曲着膝。任阳光和风把自己浸泡揉搓,索性关掉了音乐,却有婉转娇细的女生掠过耳畔。狗圣心下一喜,知道自己的确选对了地方,因为旁边只有一个女孩而非一男一女;接着又是内心一喜,因为女孩声音很好听,并且她在练习一首诗,更令他高兴的是那首诗他狗圣早已烂熟于心。这样一来,他觉得似乎这女孩就与他有了若干的关系,甚至已是属于他狗圣的人了,此刻狗圣恍然大悟;这样的天气只有恋爱才是最合适的。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此,我在佛千求了五百年,求他------求,求他------”她又在此处卡壳。
   “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于是。。。。。。。”狗圣大声地接下去背,目光大胆的甚至是肆无忌惮的紧紧将那标志的脸蛋、标志的身材拥住。
    从那以后,狗圣身边就多了一个身影,也多了很多的眼睛,因为他俩实在是那种容易让异性动心的标准。于是在路上,在教室,或者在食堂你经常会看到两个如胶似漆的年轻人,只不过偶尔是并行,偶尔是牵着手,当然也许你留心,也许你去过情人坡或其他任何僻静的地方,你还会看见拥抱和热吻。
    有了女孩的日子,狗圣觉得肥皂泡一般的生活充实起来了。似乎每一个日出日落都那么有盼头,每一次刷牙、洗脸、洗脚都那么意义重大,神圣的不可有一丝马虎。他似乎也忙碌起来,忙得几乎忘记了阿三,虽然阿三是他以前最好的朋友,虽然阿三曾是他的网游老师,可是接下来的一件事,却又使阿三在狗圣心中的形象鲜亮起来,鲜亮的刺眼。。。。。。此事也让女孩真正属于了他狗圣。
    那是狗圣认识女孩大约两三月时候,一天下午,天有些闷热,狗圣和女孩在图书馆看闲书,突然收到宿舍老大的短信“速到X地,阿三出事了。”虽说有了女孩后狗圣较少于舍友一起玩了。但那些哥们毕竟是一陌生人到一陌生地方,初次遇到而且同室而眠的人。从那天开始他们就不一样了,他们就是这钢筋水泥中最贴近,最有温度,和最应团结的人。
    当狗圣赶到x地时,老大和其他几人已经赶到,但不见阿三,跟自己人对立的还有五六个年轻人,个个头型古怪,且头发染过色,有一个竟然一半红一半绿,均带着耳钉,服装不尽一致,但大体都是那些松松垮垮的,很不合身的,且洞,布条,口袋都多得有点晃眼的行头。
    还有十多米的时候,双方已有指手划脚升级为推推搡搡,突然杂毛挥拳照老大面门打去,那样快,那样猛,老大本来向前推搡的身体,突然遇到了反作用力,头后仰身体停止向前,然后含胸,收腹后移步头向下低,双手托住脸,接着是指缝间挤出了滴滴红色。狗圣略一愣手腾一下从兜中抽出,仿佛被利器扎了一般,同时目光游移,左手扯下耳迈,右手抄起半拉砖块,三步并作两步,血红的砖块在空中划破180度的弧线,那一刻狗圣什么都没想,只是觉得砖头很合手,至于砖头的重量他一点都没感觉到。
    回到宿舍,狗圣把门反锁,躺在阿三的床上曲着膝,双手枕在脑后,闭着双眼,他只感到头中有几股混浊的风在快速的,呼呼的回旋,好像那砖头划出的气流,不知过了多久,他的视野清晰起来,他看见了山,看见了树,看见了村落。
一条宽仅有一米余的胡同,约30米深,尽头堵着一截不高的土墙。墙头压着几块砖头,早已不是本来的颜色,或青或黑有的已有一层绿色的青苔,两扇简易的木门,还残留着贴过红纸的痕迹,进门去是不大的院落,院子的北头堆砌着三间土屋,中间是不大的院子,杂乱的生长了几棵泼辣的梧桐。这里装着狗圣的童年,生活着父亲母亲。屋里有床,炉子,老式的方桌和椅子----这就是狗圣的家,狗圣父亲的世界,狗圣母亲的天下;没有电视,电脑,电冰箱,洗衣机,也没有摩托车,汽车;他们唯一的交通工具是腿,唯一的现代化工具是手,唯一的娱乐设施是嘴 ;他们没有星期六和星期天 ,只有白天和黑天;他们唯一能改变的就是今晚吃大饼不吃馒头;他们唯一能拒绝和清除的就是田间的杂草----其他的他们什么都做不了主,甚至根本影响不了什么,所以他们帮不了狗圣,其实狗圣也不想让父母帮他,他怕那两双混浊的眸子被清晨的阳光灼伤。
不知生么时候,女孩来了,就坐在狗圣的身旁,轻轻抚摸着他的胸膛,苟生没吭声,他还停留在他父亲的世界,那个泥土的世界,是他的父亲给了他能量,他得改变。父亲曾经把泥水滚干,揉搓成血,又把血流成汗,再换来钱,任凭那骨头咔咔嚓嚓作响,就是想把狗圣托上天,狗圣流泪了疯狂了,他似乎明白不该用父亲的血汗去换手机,mp3,不该把父亲的骨头当作半拉砖头随随便便就扔了出去他开始憎恨那手机,mp3,名牌衣服,他一件一件的仍一件一件的脱,女孩帮着他,脱完扔完,狗圣光光的,他感觉自己就像一只蛆,一只烂泥中的蛆,他四处游走,却始终走不出那个网,但现在他想起了父亲母亲,她要爬出那片糜烂的生活,于是狗圣用力蠕动着自己的身体。女孩在狗圣的身下开始娇喘,断断续续的呻吟,狗圣已经全然不顾,他疯狂的起伏着身体,随着狗圣动作的加快,那缠绕他的那魔鬼的呻吟越是急速,越是大声最终变成一篇很有节奏的哼唱,苟生拼了命的拱动着,似乎要穷尽了他全部的生命,去挣脱那糜烂生活给他的压抑和束缚,一下又一下。。。。随着女孩一声惨烈的嚎叫,狗圣觉得身体轻松了,自由了,他似乎看到了他生命的精华。
狗圣最终没有什么事,没被开除,没被记过,也没被警告,他不知道女孩或者女孩的家庭有什么背景他也不想再知道,他觉得这样才像狗圣。但阿三确实让他恼火,他一切照旧,似乎老大的血,杂毛的血和他狗圣的一生差点搭上,也没能使他有一丝的改变。
每次推开宿舍的门,迎接狗圣的一定是作呕的脚丫子味,还和着各种食品的味道,目光穿过缭绕的烟雾,你就会看见阿三了,坐在电脑前,穿着马裤,光着其他地方,一只脚丫子同时踩在坐着的凳子上,一只手抠着脚趾,头发经过了多次的揉搓已变得像鸟巢,目不转睛,时而骂骂咧咧,时而傻笑,近来人也不打招呼,右手握着鼠标,旁边是泡面盒,里面永远是油油的变了色的汤水浸泡着面渣.烟头 ,卫生纸一类的东西。自从出了那件事以后,狗圣就忍不了阿三这样了,尽管以前他也是这样。于是他就会说;
“你不会干点别的?” 
“嘘。。。。别吵,别吵。我就不信干不死他。马上就要升级了,哎。。圣子,知道吗?我又弄了一装备,你给我的那些早不用了。。。。。。”
“行了,行了,我说你能不能干点别的?你忘了上次被人打了?”
“得得得!别说了,谁知那帮贱X不讲理,那可是我练了半年的成果。。。。。你说的干别的?干什么?看书?学习?。。。。你看有人干那吗?到有几个他妈叽里呱啦弄鸟语的,那是拿着屎当金子往脸上贴的杂种。我不行。”
“那就参加社团,搞点活动”
“得,我看你合适,你有女人那?谈情说爱,增进友谊。我没那福分,没女人那!你以前不也这样吗?你说。。。我干吗去?我不玩游戏,我?”
狗圣也无言了,他也真想不出什么了,以前可不也是这样;不是在床上,就是在网上。但狗圣现在是一只向上的蛆,他已经从那虚拟的网游世界拔足,不过他还没从床上爬起,他不在网上只在床上,只是不只是在床上睡觉了。
狗圣有时也不知自己长进了没有,在床和网之间,他选了床,一选就是四年,为了证明他是一只向上的蛆,为了证明他是狗圣,他读了研,他万万没有想到,读研后他还是选了床,但女孩已不再是那个女孩,这让狗圣难过了好一阵子,女孩也没说分手,却就这样的消失了,就在狗圣带她回了一次父亲的世界。狗圣空虚了,他不知道四年他干了什么,他努力的回忆,但唯一能记起的,就是女孩,所以这下他什么都没了。她不明白一个可以把身体献给自己,一个与自己朝夕相处四年的爱人,怎么就这样悄然离去呢?
狗圣改了名字,改成了新生。新生也找到了新床和更新的床。有时床太短,有时他太长,总之不合适。当然,新生也有新的生活,他主要的精力已经放在实验室,他很喜欢这个专业。也许他可以弄出一种新型的化学肥料,物美价廉,父亲可以不用再为肥料贵而发愁;在或许他研制出一种新的农药什么的。。。总之,他就是想让父亲的世界能够风调雨顺一些。
因为喜欢,所以狗圣做起试验来特别卖力,每一个瓶瓶罐罐都洗得干干净净的,每一步操作都认认真真,所以它的课题非常做得非常顺利,顺利地拿到了学位,毕业论文还评了优秀,但令他意外的是; 他的导师还四处奔波保送他继续读她的博士。他可不愿读什么博士,因为他曾经看到过父亲那样一双模糊的眼睛。
那是在一个春天,麦子经过了一个冬天的压抑,铆足了劲地往高里窜,迫不及待的将花穗插在头顶向父亲们炫耀,父亲们脸上灿烂了如花穗一般,没想到一场雪飘然而至,直到覆盖了穗尖,由覆盖了父亲的笑脸。那往日片片轻盈瑞雪,因为迟了几日便变得如铁屑一般沉重而锋利。
父亲就那么坐在地头,有些蓬乱的头发,间杂了许多丝丝白色,有些松懈的皮肤堆积成条条皱纹,那脸还是消瘦。黝黑色的喉头轻轻的滑动。一件古铜色的旧毛衣下边破了洞,蓝色的裤子前开口的拉链改成了子母扣,有一个未扣,露出了里面笨拙的棉衣;再往下是洗得发白的绿军鞋。由于坐着,弯曲的的双膝将裤脚吊起,露出一截脚踝。狗圣去找父亲时,他正拿了一个脏的塑料袋,抽出一张纸,又从袋子里抖落一些烟沫在纸上,熟练的卷成锥状,再靠在嘴上,抹了几下唾沫,粘成锥筒状,轻轻弹实里面的烟沫,最后把锥底一段拧起,揪掉多余的纸。送到嘴边,点燃,接着烟头亮了几下,几秒后,烟从鼻孔和口中慵懒的冒出,父亲咳了几声,烟飘过眼睛,狗圣看到那双眼似乎湿润了。“爹,俺想读研。”
“啥子事?是赚钱?还是赔钱?”父亲不解的问。
“爹,还不能赚钱,但这次也不用往里搭了。”我说。
“咋的还么多名堂哩,念了书不就该赚钱了么?咋么多名堂哩?”父亲低着头。但是狗圣确实的看清父亲的双眼湿润了。
谁知道呢?狗圣也弄不明白,弄不明白为什么还有这么多名堂。弄不明白那个女人为什么这样费尽周折去帮他弄保送读博的名额。难道是为了那一个不太明白的夜。
导师刚40岁,但岁月似乎没留下什么痕迹,乌黑及肩的长发,弧线匀滑的脸型,丰满突兀的胸脯,收紧的腰,平滑的腹,翘挺的臀,修长的腿---这时的女人已不是漂亮,标志,美丽等这些词汇能描述的了得了。狗圣这么认为,也许那是一种味觉抑或是一种感觉,似乎导师周身散发着湿润的,有粘性的气体,一下子就能将他粘住然后慢慢的融化。但狗圣是不能表现出来的。因为她是他的导师,何况,有些地方狗圣对她还是相当烦感,比如;她喜欢学生喊她老板,什么狗屁老板,你不是搞科研的吗?你是高级知识分子,你是改变人类生活状态乃至自然规律的工程师,何时变成了老板,充盈弥散着私欲铜臭。
也正基于这种思想,狗圣被导师找去长谈了一次,那次谈话从中午一直到晚饭,狗圣最终表达了导师的高屋建瓴和自己的醍醐灌顶。导师最终邀请了狗圣去她家吃饭,但如果狗圣提前知道导师是一个人离婚独居,也许他不会去。
“他是我读博时的一个师兄。。。很能干。。。。有点像你。。。。。”
“我很爱他,我憧憬着美好的未来,结了婚,并有了一个女儿。。。”
“可是久了,觉得生活太枯燥。。。。没意思。。。。也许我们不再合适。。。。所以离了。”
狗圣听着女人近乎自言自语的表述,犹如一口一口品饮着那外国名酒,慢慢的有些醉了。女人怎么能准备酒呢?狗圣呼的站起,隔着餐桌,探身过去,疯狂的将那两片温润柔艳的唇吮住。女人顺势绕住狗圣的脖子,滚落在地毯上,但嘴确始终没有分开,两团裹着布的肉球就那么在地上滚过来滚过去。
“新生,给我点感觉,活着的感觉。”
狗圣像士兵接到了命令,喘着粗气,把女人那裹布撕个粉碎。那玉帛一样的身子,细软的圆丘,稀疏的草地,神秘的河流,狗圣一寸寸的走过。但是导师并没让狗圣成为公狗,而是让他做了一名士兵。女人让狗圣仰躺在地上,然后喊着号子一般咿咿呀呀的将她柔嫩肥软的河床一路的冲刷下去。
狗圣倚着沙发,坐在地上,点一支烟,看着旁边还哼哼唧唧的导师,他想起了女孩,到现在他也不明白为什么在他打了人犯了事的时候,女孩非但没离开他,反而更加温驯。他也不打算明白了,那是过去的事了,可他现在又不明白他的导师了;这样的学历,身份,收入,地位,怎么也离开了她的丈夫?难道就是没感觉了,生活的感觉还是活着的感觉;狗圣又想起了母亲,母亲有什么,母亲有的就是贫穷,劳苦,挣扎,而她却和父亲在一口铁锅里轮了一辈子的勺。
狗圣可没功夫探究什么感觉不感觉的,因为除了感谢导师给他读博的机会外他还得给杂毛一个交待,就是那个被他拍过一砖头的杂毛。因为杂毛为他解释了一个他不明白,他父亲也不明白的问题。
“毕业找不到工作就读研究生,研究生毕业找不到工作就读博士,他妈博士找不到工作还有博士后呢!你着么急?”这是杂毛说的。杂毛还说;“没钱我给你出,就冲你那一砖头,妈的,一砖把我拍成老板了。”说完杂毛驴叫一样的笑了。
狗圣觉得杂毛后一句说的很关键,于是狗圣与杂毛签了一份书面协议。协议规定狗圣读博期间,杂毛为其支付生活费及一切学习科研相关开支;条件是狗圣如果有科研成果需优先并优价转让给杂毛。
这让狗圣很感激也很高兴,他从此有了笔记本有了科研费,也有了高质量的生活,还可以给父亲一些钱。于是狗圣邀请杂毛吃饭,狗圣不知道这顿饭给他带来更大的好处也给他带来更大的灾难。
“钱老板,非常感谢你对我们这些寒酸的书呆子的理解,更感谢你对国家科研事业的支持啊!”这是狗圣吃饭时说的。钱老板就是杂毛,但这时十万不能叫他杂毛的。
“支持个屁”杂毛似乎对自己的话不好意思,立即补充道“啊。。。不,我们还不是想多赚点吗?现在不都讲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吗?啊?”
“哈哈哈,钱老板的确是爽快人,关于项目的事你放心,我们这里信息资源丰富,科研条件完善,更是人才济济,我相信,搞几个成果出来是不成问题的,到时候钱老板的生意肯定要越做越大啊。”
这几句话虽不多,但却足以让杂毛相信自己的投资不会错,甚至佩服自己的远见卓识,进而就想彻底的放手干一把。
“韩博士,我相信你,将来你毕业搞自己实验室时,我给你投资,几十万没问题,我们合作的机会很多啊。”
狗圣心里很感激杂毛,他真想为杂毛做点什么事出来,即使杂毛不再给他投什么资。于是狗圣搭上了吃饭睡觉的时间,查阅资料,设计方案,精心准备,认真实验,踏踏实实的想搞一个成果出来。可在这时,导师又要约他吃饭了。
狗圣犹豫了半天,最终拒绝了,导师很平静,看了他一阵,说;“啊,有件事想请你帮个忙,你知道(“你知道”这是导师的口头禅,似乎这样更能表现她的谦逊,自己知道,大家也知道,尽管他并不认为她知道的你也都知道)咱们实验室的液相色谱太老式了,不好用,你跟钱老板关系不错,他早就跟我提到过你,我希望。。。。。你看能不能让他给咱赞助一台。
狗圣终于明白了,老板约他并不是想请他吃饭,即使是请他吃饭也不是因为她想吃饭而是因为杂毛,因为色谱。狗圣没言语。导师继续说道;“小韩(这是老板一贯叫人的方式,‘小’字连‘姓’,似乎这样更能显示她的卓然不群;当然,还有另一种习惯即‘姓’连‘老板’不管是小区边收废品的还是杂毛,均以老板称,也许这样才显出她的亲切随和,平易近人,才表明它不是以媚上欺下的人),你知道,你现在是博士,你手下有硕士生,他们可以分担你的工作啊,你只管搞来经费,找个项目,工作让他们去做就好了,他们也得写论文哪,没课题怎么写? 你知道,你还得搞科研,你也得写论文,博士可不同于硕士,得有比较新的东西才行,所以你不要老顾着给钱老板搞什么开发。”
狗圣消化着导师的话,没有说什么。
“你知道,拿了别人的钱,是要负责,可是搞研究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啊;何况这本来就是风险投资,这可不是撒下瓜种在土里就一定能长出瓜秧的事,所以你不用着急。”
狗圣点点头,觉得导师的话似乎说得很有道理。
“当然,他有恩于你,你想报答他,可以理解,这种事很难讲。。。。啊?是不是?搞不出来也是很正常的吗。要是做什么什么行,那人类社会就不是今天这个样子了吗?”
是啊,要是做啥啥行,父亲可能早不用靠天吃饭了。所以,他觉得导师还是很照顾自己的,最起码她让自己知道还得写论文,得毕业,得拿到学位证。
狗圣开始了自己的学习,也许他前一段时间太用功了,现在做起来,觉得简单极了,做做实验,也不用关心收率,成本,也不管有没有应用价值,如果把工业化生产比作一场山林大火,那狗圣的实验要求也不过是看见一个火星就行了。随着他和导师的名字多次发表,狗圣终于博士毕业了。导师很高兴,狗圣很高兴,就连杂毛也竟然很高兴,就像想吃乳猪没吃着 ,但赚了一头老母猪一样的高兴。
又是一个四月,桃花刚刚开过,窗前的玉兰也静静的长着。玉兰是不像桃花一样成片成片的,经过冬天,轻佻的枝干还在风中轻摇,刚刚有了绿意的毛茸茸的花苞渐渐被春姑娘的手拨开。先是紧紧的抱缩着好像害羞于这春天的阳光,然后才慢慢的一层层的舒展开来。在还未怒放的时候玉兰是最美的;有花苞,半遮半掩的;有开放的,舒展了腰身,撤掉了衣衫展现着那圣洁的肌肤。远远看去,没有叶,白色抑或有点淡黄,六七十朵轻轻摇曳在褐色的枝头,简约,纯洁。
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天气里,杂毛约了狗圣吃饭,不是在饭店而是杂毛家里,狗圣从未到过杂毛家 ,所以他不知道杂毛家的院很大墙很高。
狗圣准备了一些资料,虽然博士期间没什么成果,但杂毛毫不在意,还主动约他商量建实验室的事,所以他狗圣至少应该带一些希望或者说是诱惑给杂毛的。刚过中午狗圣就按响了杂毛家的门铃,开门的不是杂毛,是一个女人。狗圣一见着那张脸就愣住了,太完美了;头发简单的扎在一起,有几绺散在额前,睫毛黑亮,眸子清澈,鼻梁轻挑,唇红齿白,弧线匀称,耳廓轻巧,肤如凝脂又似白玉,毫无瑕眦;阳光照过,似透博光,晶莹水润;往下看去,酥胸高挺,犹如草尖露珠摇摇欲坠;蜂腰紧收,好像扶风弱柳婀娜多姿;修长细腿,胜过雨后新荷,玉立亭亭,狗圣沉醉于这种美,这正是他自始至终,魂牵梦绕的那份美丽。狗圣愿长醉不醒,可是现在不行,因为这是杂毛家,杂毛要给他们作介绍。
“韩老师,这是我妻子,艳子,可能第一次见您不好意思,平常可野呢。爱好打架,因为我打架才嫁给我的呢。说是会打架的男人才有安全感,哎,也就是你大学时。。。。”
“我大学时,阿三卖给你一套当时很抢手的年轻人很热衷的网游人物装备,你没给他钱还打了他,后来。。。。。”
“后来你就拿砖头拍了我,啊?哈哈。。。你小子,不,韩老师当初你可真有股子劲,够狠,艳子要是早遇到你说不定就是你老婆了,啊?哈哈哈。。。她还是你校友哩。”
艳子脸上的红晕还未消退,苟圣没笑,自我介绍道:“韩新生,生于山东一个贫穷的小山村,父辈以土地为生。”
这样的自我介绍着实让杂毛愣了一下,但看到脸变得更红的艳子,他便又驴叫一样的笑了。
晚上,苟圣、杂毛、艳子一起吃了饭,还喝了酒。那晚杂毛喝的太大了,一塌糊涂,就像一滩烂泥一样,所以他根本不知道那晚的风起云涌,春雨连绵。
苟圣很晚才从杂毛家出来,外面还下着绵细的春雨,雨滴打掉了花瓣,打湿了花心,也打湿了花下的泥土,花瓣和在泥里,期待着下一个春天的到来。
苟圣有了自己的实验室,有了自己的研究生、博士生。可他发现他以前的导师说得对,科研可不是撒下瓜种就一定长出瓜秧的。一个发明,一个有用的发明创造,就好像从十头牛身上找一根想要的牛毛一样,难!就算借鉴前人的成果,再优化改造一下,想用于生产也是非常之难。所以时间一长他觉得他对杂毛说了假话,他欠杂毛的,他对不起杂毛。但他不能就这样算了,得给杂毛一个赚钱的机会。
除了杂毛,苟圣有很多的投资者,他们也都像杂毛一样,对苟圣深信不疑,深信他能帮助自己更好的赚到大钱。所以很多企业都把自己绝密文件与他共同讨论,所以苟圣有很多现成的科技成果可以直接转化为生产,转化为钞票。它可以随便给杂毛一个,就可以让杂毛变成更大的老板,可他狗圣知道这是违背道德,违背良心,违背法律的。
但狗圣太想弥补杂毛了,所以最终他那样做了,结果杂毛发了大财,苟圣蹲了大狱。
在刑期间,苟圣收到一封父亲的信,很短:圣啊,别寄钱了,粮食够吃,在外好好做人,闲时家回,你娘想你。
出狱那天,外边接他的有两个人:一个是杂毛的女人,一个是一个约三四岁的小孩。
苟圣声音哽咽:“。。。小兰。。。”
女孩眼睛湿润:“苟圣!叫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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