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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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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mh970307
2008/12/8 21:24:20 发表| 已被阅读过 358 次| 评论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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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末李茂贞叛乱时,随昭宗出逃长安的伶人中有一弄猴人,随身带着一只猕猴。此猴性机敏、通人性,能执鞭驱策,戴帽穿靴,随班起居,取悦于百官。昭宗很喜欢这只聪明的猕猴,就赐弄猴人绯袍(唐代四品官员的服色)。昭宗的此举引来诗人罗隐的笑骂,于是就有了那首著名的《闻弄猴人赐朱绂》:“十二三年就试期,五湖烟月奈相违。何如买取猢狲弄,一笑君王便著绯。”昭宗死后,这只猕猴归新主朱温所有。但猕猴极为忠贞,不愿服侍新主,多次向朱温跳跃奋击,终于被杀。猴子无辜,但封弄猴人为四品大员的昭宗当真昏庸,难怪在他的统治下政治更加腐败,他自己也被朱温指使人杀死。
晚唐政治腐败,社会黑暗,哀鸿遍野,民不聊生。曹邺到洋州刺史任上后,发现地方官吏贪污受贿、横征暴敛,黎民百姓水深火热、苦不堪言。经微服私访,细察民情,曹邺了解贪官们许许多多敲诈勒索、鱼肉百姓的实情。一天,他假借宴请拜会之名,把所有的贪官污吏聚集州衙后,当众怒题了一首七言绝句,这就是流传千古的《官仓鼠》:“官仓老鼠大如斗,见人开仓亦不走,健儿无粮百姓饥,谁遣朝朝入君口?”“硕鼠”们看情况不妙,面面相觑,暗自叫苦,正想借故开溜,曹刺史一声令下,悉数拿下,按罪量刑,严厉惩治了这批“硕鼠”。
唐末杜荀鹤写的诗,很多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如《再经胡县城》就是记述自己的亲身经历:“去岁曾经此县城,县民无口不冤声。今来县宰加朱绂,便是生灵血染成。”这首诗写“初经” 时的所见所闻,只从“县民” 方面落墨;是谁使得“县民无口不冤声”?没有写。写“再经”时的所见所闻,只从“县宰”方面着笔:他凭什么“加朱绂”?也没有说。在摆出这两种典型现象之后,紧接着用“便是”作判断,而以“生灵血染成”作为判断的结果。“县宰”的“朱绂”既是“生灵血染成”,那么“县民无口不冤声”正是“县宰”一手造成的。而“县宰”之所以“加朱绂”,就由于屠杀了无数冤民。在唐代,“朱绂”是四品官的官服,“县宰”而“加朱绂”,表明他加官受赏。诗人不说他加官受赏,而说“加朱绂”,并把“县宰”的“朱绂”和人民的鲜“血”这两种颜色相同而性质相反的事物联系起来,用“血染成”揭示二者的因果关系,就无比深刻地暴露了封建统治者与民为敌的反动本质。 “县宰”未“加朱绂”之时,权势还不够大,腰杆还不够硬,却已经逼得“县民无口不冤声”;如今因屠杀冤民而立功,加了“朱绂”,尝到甜头,权势更大,腰杆更硬,他又将干些什么呢?读读诗人在《题所居村舍》里所说的“杀民将尽更邀勋,便知这首诗的言外之意了。
“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继承了现实主义传统的唐末诗人,作为时代的亲历者和记录者,见证了那个时代的黑暗,同时也在提醒后来者们要以史为鉴,励精图治,不要重蹈历史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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